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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2016-2017年度星级驾驶员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时间:2017-12-14 12:10:23 点击:

    各出租汽车公司:

 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,全面提升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整体素质,更好的树立行业先进典型,表彰及鼓励驾驶员争先创优,根据《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星级驾驶员评选表彰实施方案》和《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星级驾驶员评选管理办法》有关要求,2016年8月-2017年8月星级驾驶员申报考核期将满,市道协决定启动我市出租汽车行业2016-2017年度星级驾驶员的评定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评选目的

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“星级驾驶员”评选活动,旨在通过宣传和表彰我市出租汽车行业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,全面展示我市出租车驾驶员安全行车、文明服务、乐于助人的时代风采,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文明建设,提升市民对出租汽车行业的满意度。

  二、评选对象及标准

凡持有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,并在我市从事客运出租汽车营运连续满一年以上的在运驾驶员。

遵守《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、《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》、《兰州市出租汽车营运服务标准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;运营安全,考核期内交通违章不得超过2次,无发生一次造成重伤1-2人,或者轻伤3人以上,负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;服务规范,考核期内无因经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有查实的举报投诉。  

    三、评选推荐程序和申报材料

   本次“星级驾驶员”评选工作主要由各出租公司原则上按本公司营运车辆数10%的比例择优推荐,各公司要依据驾驶员考核期内“三率”考核排名进行初选,并召开驾驶员会议对候选驾驶员进行民主测评,经半数以上参会人员测评通过后,填报《兰州市星级出租汽车驾驶员申报表》进行申报。

市道协将严格按照《兰州市出租汽车行业星级驾驶员评选管理办法》,按照公开、公正、公平的原则进行考评审核,对评选出的星级驾驶员名单在兰州市主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,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上报市文明办进行表彰奖励。

    推荐星级驾驶员需提供以下材料:

  1、“星级驾驶员” 申请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三份(见附件)。

  2、候选人身份证、驾驶证及从业资格证复印件。

3、候选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两张,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车号。

    4、四星、五星驾驶员候选人需提供主要事迹单行材料。

四、申报时间:自2017年8月14日--2017年8月21日止。

五、报送地址及联系人:兰州市道路运输协会秘书处(中山路55号兰州市交通委二楼北侧205室),联系人:周莹、联系电话:13909469043  电子邮箱地址:2933127953@qq.com。

六、考核评定(2017年8月22日—2017年8月25日)

  由评委会根据星级驾驶员评定办法对申报材料进行打分,结合相应的考核,根据综合评定情况确定驾驶员星级等级,并报领导小组审定。

  七、公示公告(2017年8月26日—2017年8月31日)

  出租汽车“星级驾驶员”评出后,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。

  八、表彰奖励(表彰时间另行通知)

  由市文明办、市交通委、市城运处、市道协联合对出租汽车“星级驾驶员”进行公开表彰奖励:一是授予“星级驾驶员”荣誉称号;二是在媒体进行宣传;三是根据星级不同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。

  九、有关要求

  1.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要切实加强对“星级驾驶员”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,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上报工作,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。

2.严格把关,认真考核。要严格把握推荐条件,着重考虑道德品质好、社会影响大、有较强示范效应的人选,在考核推荐的过程中,要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和乘客的意见,确保星级驾驶员评定工作的典型性。

    3、大力宣传,营造氛围。要充分利用这次“星级驾驶员”评选活动的契机,认真总结经验,宣传典型,进一步做好行业服务管理工作,努力在全市行业内部形成优质服务、安全行车、文明行车、助人为乐的浓厚氛围。